项目
名称
内容
办理
事项
工程变更
审批
依据
1、 工程施工合同;
2、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制度;
3、 建筑设计规范;
4、 招、投标文件;
条件
1、符合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条款;2、符合《广东海洋大学基建处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规定》
申请
资料
1、 施工单位提交经监理单位审核的申请报告
2、 工程变更原因及预算;
3、 其他相关佐证材料
申请受理科室
施工管理科
办事
时限
基建处办结时间:十个工作日
查询、投诉电话
施工科:2396199
学校监察处:2383501
电话: 07592383090 Email: jjc@gdou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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